1937年7月7日七七事变到1945年9月3日,日本正式投降。中国军民的抗战付出了伤亡3500万人的巨大代价。其中,在正面战场作战,战前总兵力在200万人,拥有180多个陆军师的国民革命军付出了极其惨重的代价。200万国军的八年抗战伤亡为321万人。
淞沪会战,中国军队投入70多个师,伤亡20多万人。武汉会战,中国军队投入120多个师,伤亡也有20多万人。中国远征军进攻松山的战斗,远征军伤亡超过了8000人。每一场抗战的重大会战,中国将士的作战是英勇惨烈的。那么,面对如此惨重的战场伤亡,国军将士如何能坚持抗战八年直至最后的胜利?这就牵扯到国军的战时兵役制度。正是这个兵役制度的构建,让国军从后方不断的获得兵员,为中国军队坚持抗战的最后胜利提供有效的制度保证。
第一,国民政府颁布的兵役法,为抗战时期兵役制度的建设打下坚实的基础。
1931年,日军入侵东北。到1933年,国民政府出台了兵役法。这个法律条文成为抗战时期中国军队兵员招募的重要保证。其核心内容为:
1.民国每个男子都有服兵役的义务,这一点和其他国家大同小异。
2.《兵役法》规定的兵役制度分为常备兵役和国民兵役制度。常备兵役制度类似于正规军的现役和预备役部队,国民兵役制度类似于民兵。
3.将常备兵役制度分为现役、正役和续役3个阶段,平时征集20到25岁男子,经过体检合格服兵役3年,为现役。3年后,除了技术兵种需要继续服役外,其他人员退出现役服正役,为期6年。正役期间,接受政府组织的军事训练,随时准备应征入伍。
正役服6年后,转入续役,其内容和正役相同。平时忙工作,并定期接受政府军事训练。
现役相当于平常人所说的参军,服兵役。而正役和续役其实为现役军人退伍后成为预备役人员,作为服过兵役,有一定军事素养的人员,在战争时期随时接受国家应征。至于国民兵役制度,为没有参加常备兵役的男性公民,定期接受政府组织的军事训练,作为常备兵役制度,也就是正规军部队的托底兵役制度支撑。一旦爆发大规模战争,正役和续役兵员不够用了,就由国民兵役制度的男性公民补充部队,或组建新的部队奔赴前线。国民政府1933年制定的兵役法带有相当浓厚的正规军现役-预备役-民兵/地方武装的近代化国家兵役体制,为抗战时期中国军队的兵员征召打下坚实的制度基础。
1939年,根据抗战形势的需要,军委会将《兵役法》作了修改,将征募兵役制改为完全征兵制。兵役制度的改革对推进抗战,中国军队兵员的补充有帮助作用。
第二,设置专门的兵役行政机构,统一征召全国的兵员。
《兵役法》颁布初期没有设立专门的兵役行政机构。1937年,国民政府成立兵役科,隶属于军务司。1939年,兵役署成立。到1944年,兵役署改为兵役部。中国驻印军、中国远征军、中国战区陆军司令部的兵员补充和壮丁的征募,都由兵役部进行。
1935年,军委会国内多个省份设立保安团管区,颁布相关法令,开始尝试征兵。1936年9月,军委会颁布征兵令,颁布《兵役实施计划》和《兵役管区划分配定方案》,将全国调整为60个师管区。每个师管区配置一个调整师和一个整理师。师管区下设有团管区。到1939年,国内的兵役管理区从师管区-团管区两级模式变成军管区-师管区和团管区三级模式。后又经过调整,军委会下属的兵员管理区有军管区15个、师管区109个、独立团管区3个、招募处1个、征兵事务所10个。
设立这个军管区和师管区是什么目的呢?
借助军方的力量推行兵役制度,让军方通过军管区、师管区的募兵建立相对统一的募兵体制,建立军队、管区和地方民众联合的兵役体制。师管区对应的军打日军损失多少人,师管区就按照损失人数向对应的军补充兵员,保持军级部队的战斗力。各个师管区的司令除了专人兼任,还有各野战军的副军长担任师管区司令。由于副军长比地方人员更熟悉本野战军的情况,副军长会亲自负责征兵、督导、训练补充兵员的职责。
从1936年4月到1942年年底,军委会开办了17期的兵役干部训练班。为兵役工作培养了一批人才,在客观上推动了抗战时期兵役制度的实施。
第三,有关部门完善兵役调查法规,全国省市县的壮丁实施调查,摸清符合《兵役法》规定的参军壮丁底数,坐实兵员征集。
1936年夏季,国民政府行政院的内政部、军政部和训练总监部等部门颁布《兵役即龄男子调查规则》,这是兵役调查法规的开始。1939年,国民政府颁布《兵役调查须知》,规定乡镇、区公所等各级行政单位和管区在兵员调查方面所需要做到的事项。同年10月颁布的《国民兵役制实施规划草案》《国民兵役制各期役龄壮丁推算表》《县(市)以下各级地方各役期国民数概算表》《户口与受训国民兵之比率表》等文件和法规,推动各县市摸清本行政区域内符合《兵役法》规定的壮丁人数,并登记成册。
到了1944年,军政部根据以往的兵役壮丁调查经验,拟定《三十三年度壮丁调查计划大纲》:要求各军师管区的18到45岁的男子,无论职业,是否符合兵员征集条件,都得做兵员登记。不做兵员登记的按照相关法律予以处罚。
对全国各地壮丁人数的调查摸底,为战时征召兵员提供了相对客观的参考数据。
再来看看在《兵役法》、兵役行政机构(包含军管区、师管区)和壮丁摸底调查等制度法律的促进下,国民政府八年抗战的兵员募集情况。
抗战爆发前,为了应对随时爆发的日军侵华战争,国民政府将大量的师管区调整为常备部队。抗战爆发后,中国军队迅速投入淞沪会战和太原会战,前线的国民革命军损失惨重。为了弥补兵员的损失,伤亡较重的军和师都成立补充团。并在武汉、徐州、开封、洛阳等城市设立补充兵训练处,征召补充兵员50万人。1938年,国民政府开设补充兵训练处,总共组建了170多个补充团。由于淞沪会战、太原会战和徐州会战、武汉会战前线的中国军队损非常巨大,国民政府召开的第一次南岳会议决定征召补充兵员百万人。在《兵役法》、军管和师管区制度,以及壮丁摸底制度的支撑下,国民政府的补充兵员征募基本能进行下去。
1941年,国民政府取消了补充团,将补充团的士兵下发到各个部队补充缺额。1941年,国民政府储备的后备兵员就有190万人。此后直至1945年抗战胜利,国民政府每年都能储备百万人的后备兵员,为中国抗战奠定较为强大而扎实的后备兵员。这就使得战前有200万人的国军能不断的补充兵员弥补损失,伤亡321万人,打了22场重大会战坚持到抗战最后胜利。
但必须说明的是,抗战时期国民政府的兵役制度形式上很完备,但漏洞也是极其多的。蒋介石自己承认的兵役制度弊端包含以下几点:
基层公务员和兵役机关营私舞弊贪腐现象严重,威胁恐吓老百姓,无所不用其极。
虐待士兵导致的壮丁逃跑现象严重,比如1944年8月,国军第29运输团运输的新兵200多人就像被虐待犯人一样,身体营养不良,骨瘦如柴还惨遭酷刑,其惨状犹如地狱。很多新兵倒在路边而死。而兵役部长鹿钟麟也承认:抗战七年招募千万兵员,逃跑了500万人。
这些腐败现象在抗战期间因为全国抗战而被暂时掩盖起来,不算主要矛盾点,但确实给国民政府在解放战争时期的覆灭埋了雷。1945年后,国民政府兵役方面和其他执政的腐败无能越来越凸显,最终民心丧尽,丢了政权。
作者:孙毅 校正/编辑:莉莉丝
参考资料:论文《简述抗战时期国民政府的兵役制度》 南京大学历史系博士生 黄安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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