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满清光绪元年至四年(公元1875-1878)之间,中国土地上发生了一桩震惊世界的灾难,史称丁戊奇荒。在整整四年时间里,华北地区的山西、河北、陕西、河南、山东等地出现了千古奇灾,超过一亿灾民受灾,一千万人被活活饿死,两千余万灾民各路逃荒,甚至出现了“人吃人”的现象,那时究竟发生了什么,竟能发生如此悲惨的事情?
19世纪70年代中后期,这个时间段,洋务运动正发展的如火如荼,而在中国华北地区的土地上,正发生着特大荒灾。山西、河北、河南、山东等省份连续三年大旱,粮食颗粒无收,而腐败的满清政府不但不及时救灾,反而对于各种苛捐杂税分文不少。然而,或许是因为饿得连反抗的力气都没有了,长达四年的时间这些省份竟没发生过大规模农民暴动,这简直是个奇迹。
根据相关史料记载,在这场灾难一开始,灾情还没有那么严重。人们实在是没有粮食可吃,就将泥土、树皮、草根等只要是能入口的,都作为粮食,地表上所有能看到的植物都被吃光,却还是没有度过灾荒。实在是没办法了,便开始卖儿卖女,却根本没有人用粮食换,最后,就开始“吃人”。
一些逃荒讨饭的人,孩子被饿死了,只能丢在路上,然后就会被别人吃掉。有一个老太婆在炖肉吃,过路人问她在吃什么,她说是吃自己家小孩,与其让别人吃,不如自己吃。到了后来,街上的死人都吃光了,便开始挖坟吃刚死之人的尸体。最后,吃人杀人如同屠戮牲畜,面不改色,简直是中华历史上最黑暗的时期,丧失人性伦理,惨绝人寰。一些外国传教士看到如此惨状,将这些事情传回国内,震惊了整个世界。
作为当代人,目睹了人类的底线,但却认为自己没有资格指责什么。只是希望能铭记这段历史,并且时刻警醒。或许我们距离那段历史很遥远,无法感同身受,但还是希望能以历史为教训,让此类事件永远不再发生。